• 人民法院公告--江苏法制报2005年2月5日在高淳县桠溪镇花义村前严村13号捡到一名女弃婴,望该弃婴亲生父母见报后60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高淳县民政局认领,逾期将作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处理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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